没有规定何时会开庭,得看法官手头的案件,只要在期限内审结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18-04-28 21:0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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