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个亲戚最近收到了监视居住,想咨询一下监视居住的范围大致是多少?请详细解答一下。
关于监视居住的范围,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2018-04-28 20:42:1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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