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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产保全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啊

叶** 黑龙江-佳木斯 判决执行咨询 2018.04.26 14:05:31 21人阅读

你好。最近我的弟弟想要办理法院的事。就是不知道法院财产保全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所以麻烦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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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前申请,也可以在起诉时或起诉中,一般要提供担保;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错误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诉讼保全: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诉前保全: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保全范围: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4、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5、保全解除: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6、保全错误: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018-04-26 14:1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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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能够证明与被保全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借条等。
4、法院会要求提供担保,防止查封错误,用于赔偿被保全人的损失。可以提供现金、存折、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担保。
5、法院经过审查同意保全,还必须交纳申请保全费用。最多保全费用只要交纳5000元。
6、保全成功后,法院会将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7、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保全后的30日内起诉,逾期,法院会解除查封。如果是诉讼保全,在申请执行时,必须向执行局提供,执行局会直接评估、拍卖被查封的财产。
8、《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以上便是法院财产保全执行程序的相关内容

2018-04-26 14:0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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