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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地的使用权村民是没有的,这是属于村里的地国家的地。这位村民种这些树没有像村委

ask****449 湖北-武汉 工伤纠纷咨询 2018.04.25 11:17:08 0人阅读

这块地的使用权村民是没有的,这是属于村里的地国家的地。这位村民种这些树没有像村委会反应,在他的脑海里二十年前承包过采石厂,现在开发了这片山已经夷为平地,他就像自己的地一样种了2300多颗桃树,现在这块地被政府征用回填,他像施工方狮子大开口一颗桃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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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村民有土地使用权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村民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属于非法占地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018-05-04 21:03:4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经过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这种做法不合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21]191号)七、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缉敞光缎叱等癸劝含滑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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