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复议机关错误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规定,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要件,如,或者超过法定期间且无正当理由,或者已经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属本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诉行政复议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决定受理的不需要再作出书面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以直接进人行政复议审理阶段,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律师解析 1、错误刑事拘留的,不可以行政复议。 2、因为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可以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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