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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那个关于监视居住哺乳期期限的问题

杨* 山东-青岛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21 09:23:22 1665人阅读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因为打架斗殴拘役,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监视居住哺乳期期限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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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咨询的监视居住哺乳期期限的问题,律师告诉你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比取保候审短些并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开展。而且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只要尽职尽责,在6个月的期限内通常能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工作,作出相应的处理。从另一方面来说, 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也有利于促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抓紧时间开展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速度。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10日前,执行 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这不但可以增强执行机关的责任心,而且也可以督促原决定机关做好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 的准备,防止监视居住超期限。此外,决定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对于是否解除监视居住以及应当作出何种处理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准备。
通知决定机关的形式,一般情 况下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即可,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案件,也可以采用法律文书的形式通知。

2018-04-21 09:2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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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问的监视居住哺乳期期限的问题,律师告诉你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018-04-21 09:2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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