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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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二手房隐瞒渗水,当时找了一个防水师傅报价,原房主已经给了五千块钱维修,还让我签字永远不能再找了,但是我没签字,我还能起诉再要吗?因为我怕修不好,我又找了其他防水师傅,有的说五千不够
没签字,那个“永远不再找”的承诺就没成立,原房主不能拿它挡你。只要你能证明他卖房时故意隐瞒渗水,就可以起诉再要赔偿。已经给的五千算抵扣,你需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渗水照片、维修师傅报价和施工方案。先协商,谈不拢就去法院立案,案由一般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会看隐瞒事实、实际损失和五千是否够修。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9-11 15:01:05 回复专业解答安装损失合并审理,首先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且法院认为可合并。操作时,当事人要向法院提出合并审理申请,说明安装损失相关情况及合并请求。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会将多个相关案件合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以解决纠纷。
专业解答建议优先选择有丰富实务经验、熟悉多领域法律的律师。杨向东自2022年起执业,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处理大量诉讼与非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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