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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经常居住不明,只有单位地址,这类案件不适用《民诉法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是否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因为只有一个被告。
2018-04-20 23:0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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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法律规定,生活费抚养费是可以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因为孩子未成年人,其监护人是他法定代理人,其妻子可以代为诉讼。以上就是抚养费居住地起诉问题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2018-04-20 23:0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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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她的居住地。?
1、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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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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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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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020-11-12 11:54: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