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想让我做挂名法人,但会把运营权交给我也会发工资交社保,公章和营业执照也归我保管,但我不参与决策,这算是所谓的挂名法人,如果公司出现问题有机会免责吗?
你这不是“挂名”,保管公章证照、掌握运营权,反而可能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定责任主体,公司一旦涉诉、欠税、违法或犯罪,你对外根本无法免责,还可能被限高、追究刑责。千万别信这种承诺,风险远大于那点工资。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13 17:18:14 回复
这种情况风险很大。你名义上是法定代表人,哪怕不参与决策,对外签字、盖章、诉讼都可能由你代表公司,一旦公司欠债、违法或出事,你个人可能被限高、列入失信名单,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风险。公章和执照在你手里不等于你能免责,运营权交给你但你又说不参与决策,这本身很矛盾,说明对方可能在推卸责任。我的建议是别做这个挂名法人,如果非要你当,也要让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并尽量隔离风险,但这份承诺只在内部有效,挡不住外部追责。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13 17:11:56 回复专业解答资产划拨的税务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若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间资产划拨,如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等为主要目的等,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确认所得。不符合条件的,需按规定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专业解答税务追诉期限根据违法行为不同而有差异。一般情况下,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而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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