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大老二要求和老三分四个老人的地,老大,老二已经分户出去,老三和四个老人在一个户上,四个老人的农村承包地能分给老大老二吗?
[律师回复]""先说结论:农村承包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不是老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像遗产那样随便分给已经分户出去的子女,老大老二的要求一般站不住脚。
核心原理有三点。第一,承包主体是本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老人和老三在一个户上,这块地是该户的承包地,只要户里还有人(老三和老人),承包关系就存续,不发生分割。第二,分户不等于分地。老大老二早年分户出去,通常已经在自己的新户里获得了承包地份额,不能再要求分割父母的地,否则就重复占用了集体资源。第三,老人去世后的处理。承包地不适用继承分割,某位老人去世,承包权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享有,不是变成遗产分给所有子女。
当然,如果老人自愿把地交给老大老二耕种,那是流转或代耕的问题,不改变承包权归属。真要调整,需经村集体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
建议:涉及土地承包,以村集体台账和承包合同为准,别凭"分家"口头约定就动手分地,容易引发纠纷,必要时找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