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弱电的施工方,做采购的时候向供货商购买了2000张监控存储卡,我当时按照合同的价格把货款提前打到了对方的账上。但是由于市场行情,电子存储设备的价格变动非常平凡。在我把货款付出几天后,市场价就涨了,供货商要求把差额补齐才发货。这个可以视为我打款的时候就完成了购买行为,可以不补差额吗?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属于买方。你的义务就是付款,你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好的价格进行了支付,妥善履行了你的合同义务,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货物价格上涨,一般卖方无权要求你补齐差额,除非货物价格异常变动,按照原来的价格履行对卖方显失公平,卖方才能主张情势变更,要求重新确定价格,如果是正常波动的话,卖方无权这样要求你。
另外,如果你们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你可以看看合同里有没有对类似情况进行过约定,如果有约定的话,约定优先,按照你们双方约定的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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