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姐、弟、妹三人继承人,父母生前无遗嘱,现拆迁,其遗霜弟媳举张按五:五份额拿拆迁款?
[律师回复]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既然父母生前无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三人已签订协议,明确了各自对另一套房产的份额,那么这份协议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弟弟去世后,其份额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即弟弟的配偶、子女等。如果弟弟的份额是三分之一,那么这部分应由弟弟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不是由弟弟的配偶单独继承。因此,弟弟的遗孀主张按五五份额拿拆迁款,如果弟弟的份额是三分之一,那么她的主张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或协议约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