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有权通过公证等方式不让子女得到财产。财产所有权人对自身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父母作为财产所有者,可自行决定财产分配。
2.父母可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里明确名下财产不由该子女继承,可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或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公证遗嘱证明力较高。
3.父母在世时,还能通过赠与等方式处分财产,让子女无法获得。但这种处分需是父母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
建议父母在做决定前充分沟通,避免家庭矛盾。办理公证等手续时,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分析:
(1)财产所有权人对财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父母作为财产所有者,有自由分配财产的权力。
(2)父母可采用遗嘱公证的形式,在遗嘱里清晰表明名下财产不让特定子女继承,而是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者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经公证的遗嘱证明力较高。
(3)在父母在世期间,还能运用赠与等途径把财产处分给他人,如此子女就不能得到该财产。但这种处分行为需是父母真实意愿表达,并且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提醒:
父母处分财产时要保证意思表示真实,避免因受胁迫等情况出现纠纷。若遇到复杂财产分配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一)父母若想让子女得不到财产,可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里写明名下财产不由该子女继承,可指定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或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经公证的遗嘱证明力较高。
(二)父母在世时,还能以赠与等方式把财产处分给他人,从而使子女无法获得。但这种处分必须是父母真实意愿,且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1.父母作为财产所有者,有权利决定财产分配,可通过公证让子女得不到财产。
2.父母能办理遗嘱公证,明确名下财产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或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公证遗嘱证明力高。
3.父母在世时,也可通过赠与等方式处分财产,使子女无法获得,但处分需是真实意愿,且不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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