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律师,我方当事人为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两个车道无信号的非机动车道行驶车速15,对方为后方摩托车在机动车道直行,速度为82,道路限速40,到了路段斑马线处,电动自行车左拐变道过人行横道过对面马路,被超速直行摩托车撞倒,最后不治身亡,请问这种我方一般会判什么责任呢。
作为律师,我需要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应当遵守限速规定,同时在转弯或变更车道时应当注意安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摩托车超速行驶违反了限速规定,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电动自行车在变道时未确保安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摩托车超速行驶,根据其超速程度和对事故的影响,也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最终的责任划分应由交警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1 19:52:53 回复
这种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车速符合规定,但在斑马线处左拐变道存在一定过错。其他方面,摩托车超速行驶,速度远超道路限速,这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有较大影响。再次,事故发生地点在斑马线附近,斑马线是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区域,摩托车应当减速慢行并注意避让。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电动自行车可能会承担次要责任,摩托车可能会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还需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来确定。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1 17:4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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