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离婚协议未约定探视权、对方阻止探视的问题:即使离婚协议未书面约定探视权,您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口头承诺同样可作为双方约定的证据。对方阻止您探视的解决途径:1)先与对方沟通协商,重申您的合法探视权;2)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如每周一次、节假日轮流等);3)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拒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建议收集对方阻止探视的证据(聊天记录、录音等),以备诉讼使用。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能因离婚协议未约定而被剥夺。
2026-05-25 15:4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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