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是有代写的,而见证人去的时候已经写完了。代写的人给读了一遍。见证人就签字了,就是写遗嘱的时候,见证人完全不知道,这个遗嘱成立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遗嘱代书人应当在遗嘱人面前书写遗嘱,并由遗嘱人签名。见证人应当在场见证遗嘱人签名。如果见证人在遗嘱已经写好之后才到场,且遗嘱人没有在见证人面前签名,这样的遗嘱可能存在瑕疵。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1 11:03:40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