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是老人的,老人有4个子女,2个已经过世,代位继承的份额是多少?
按照《民法典》规定,老人的房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老人有四个子女,其中两个子女已经过世,这两个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首先,老人的房产由四个子女平均分配,每个子女应得四分之一。其他两个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他们父母应得的份额,也就是每个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八分之一的房产份额。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7 23:01:23 回复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老人有4个子女,其中2个已经过世,那么这两个过世子女的子女(即老人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母的份额。每个孙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等于其父母原本应继承的份额。假设老人的遗产平均分配给4个子女,那么每个子女应继承的份额是1/4,因此每个孙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也是1/4。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7 23: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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