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之前是父亲的,并且和我签了赠予协议,但是因为房子是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没办集体使用证,所以没有过户,过两年拆迁了,十年后分了安置房,老人又想要回,想撤销赠予可以吗
赠与协议一旦签订,原则上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农村房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赠与协议的效力并不因此而受影响。如果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比如房屋已被拆迁,赠与人通常不能撤销赠与。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6 14:57:50 回复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予合同在没有完成过户等法定程序前,赠予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予的。但你和父亲已经签订了赠予协议,且房子拆迁后安置房是基于原房子产生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赠予行为的延续。如果父亲现在想要回安置房,需要综合考虑赠予协议的履行情况、双方的意愿以及是否对你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等因素。建议你们先进行沟通协商,看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撤销赠予。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6 14:3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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