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小朱与父母协商,其父母小胡和小静收入稳定、信用良好,信用状况一般,但其收入不稳定,小朱准备买房?
[律师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小朱作为产权登记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小胡作为主贷款人,与银行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要小朱、小胡和小静之间明确约定好各自的责任和权益,最好通过书面合同形式固定下来,以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同时,小朱作为产权人,虽然不是贷款人,但可能需要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