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自己开个饭店,员工在下午2点到四点之间休息期间,私自操作搅拌机给自己制作食物,造成手指严重受伤,能算工伤吗?
您好,员工在休息期间私自操作搅拌机制作食物导致手指严重受伤,这属于比较复杂的工伤认定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1.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工伤,但休息期间私自操作非本职工作设备为自己做食物,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2. 但如果你自己开的是饭店且搅拌机属于生产经营设备,在工作场所休息期间发生的事故可能被认定为工伤,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由人社局裁决;3. 如果工伤不被认定,您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建议尽快报案保留事故证据,并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6-05-15 01:12:08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