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保险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分红型等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人身保险产品现金价值和收益是共同财产;一方人身伤害保险赔偿是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为个人买、以生存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个人的保险通常不算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分红型、投资连接型、年金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其保单现金价值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或退保金。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因其特定人身属性,是对受害者的补偿,属于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为个人购买、以生存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个人的保险,一般也不算共同财产。处理时,要先明确保费来源、保险类型和受益情况,以此确定是否为共同财产及分割方式。若对婚姻存续期间保险财产归属及分割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保险是否为共同财产要依不同情况判断。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分红型、投资连接型、年金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其保单现金价值与收益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保单现金价值或退保金。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对受害者的补偿。
3.用个人财产为个人购买、以生存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个人的保险,通常不算共同财产。
建议处理此类事宜时,先明确保费来源、保险类型和受益情况,以此确定是否为共同财产及分割方式。提前了解保险相关法规以及咨询专业人士,能让处理过程更顺利。
法律分析:
(1)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分红型、投资连接型、年金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其保单现金价值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对保单现金价值进行分割,或者选择退保,对退保金进行分割。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对受害者的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3)为个人购买,保费来源于个人财产,且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受益人为个人的保险,通常不算共同财产。在处理涉及保险财产问题时,需先明确保费来源、保险类型和受益情况,进而确定是否为共同财产及如何分割。
提醒:处理婚姻存续期间保险财产问题时,要准确厘清保费来源等关键信息。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购买保险保费来自夫妻共同财产,且是分红型、投资连接型、年金型等人身保险产品,离婚时可协商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也可选择退保,分割退保金。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属于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三)为个人购买,保费源于个人财产、以生存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个人的保险,通常不属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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