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给法定继承人。丧葬补助金标准各地不同,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定月数算;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给由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赔偿渠道因是否参保而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支付。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家属应及时与单位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明确赔偿项目和金额。
2.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赔偿包含多项内容。丧葬补助金标准各地不同,多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算。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经济负担。
(2)抚恤金是根据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保障了这部分亲属的基本生活。
(3)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这是对职工个人财产的合理分配。
(4)赔偿渠道因是否参保而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家属可先和单位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提醒:
家属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职工死亡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不同情况赔偿细节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家属要及时了解当地关于丧葬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可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服务热线等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二)整理好能证明亲属由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相关材料,以便申请抚恤金。
(三)查询死亡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具体金额,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四)确认单位参保情况,若参保,督促单位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待遇;若未参保,与单位积极沟通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赔偿有三项:一是丧葬补助金,标准各地不同,常按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均工资乘以一定月数算;二是抚恤金,按职工工资比例给其生前供养的无劳动能力亲属;三是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及利息,一次性给法定继承人。
2.赔偿渠道:参保的由养老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按标准支付。家属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
结论: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家属可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给法定继承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金支付待遇,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家属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其家属能得到相应赔偿。丧葬补助金按各地规定,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定月数计算;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一次性给法定继承人。赔偿渠道因是否参保而异,参保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家属遇到此类情况,应积极与单位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过程中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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