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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怎么写?

姜* 河北-沧州 个人债务咨询 2018.04.15 20:42:13 10人阅读

我这段时间做生意特别缺钱用,所以我打算借我朋友的,想问一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怎么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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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撰写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2018-04-15 20:4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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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司法实践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这样写:
出借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借款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2018-04-15 20:43:13 回复

解答如下,【破产申请】自然之债的债权人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的资格有意见认为,由于自然之债不具有请求力和执行力,而一旦破产程序启动,就会产生强制债务人履行自然之债的结果。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否则要承受怠于行使权利的后果,即只享有权而不享有胜诉权,如果允许自然之债的债权人通过破产申请强制债务人履行自然之债,诉讼时效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将大打折扣,这明显违背这一制度的初衷。对于这个问题,一般而言,债权人在破产法上所享有的破产申请人地位,以其实体债权的“合法”性为基础,体现为可以被强制执行,但是,由于在接受破产申请时,没有义务查明债权是否已逾诉讼时效期间,时效抗辩应当由债务人提出,所以,在受理破产申请时,应当推定债权人为适格的破产申请人。只有当债权人的债权逾诉讼时效,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成立,又无其他应当开始破产程序的情形存在时,可以驳回破产申请。如果逾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向提出破产申请时,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应视债权人为适格的破产申请人,不应依职权援引时效而驳回债权人的申请;即使其后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为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起见,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仍可以继续进行。由于上述原因,考虑到破产程序不同于民事执行程序的特征,逾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可以成为适格的破产申请权推荐律师:黄继保北京擅长领域:公司法律事务,私人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经济合同,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房地产买卖,婚姻家庭,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劳动争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不同法人保险公司有不同的保费标准,可以去参考保险公司车辆自然灾害险的具体保险产品。我们常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地震不赔海啸赔。在车险的产品当中,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会将地震排除在外,也就是在发生地震的时候是无法获得赔偿的,而在发生了海啸的时候,就能够获得赔偿。原因就是在发生地震的时候,风险是比较高的,因为破坏的能力根本就无法进行估计。如果保险公司出险,那将是非常多的金额。但是地震不赔付的情况也不是绝对的,有专门的针对地震的保险,往往是在车损险的附加项目当中,收费的项目是非常高的,而赔付的时候,往往过程也是比较复杂的,特别是在一些经常发生地震的地区,这种保险的使用是经常发生的。往往地震和海啸都是交替发生的,而地震不赔,海啸是可以获得赔付的,洪水、暴雨、冰雹、打雷等等造成的车辆的损伤,都是可以获得赔付的。在自然灾害发生的时候,往往造成的灾难都是比较严重的,而车辆如果投保的附加险种不足的话,往往也是无法获得保障的。车辆自然灾害险提供了一定的附加险种,让人们可以自行进行选择。比如涉水险,如果在发生洪涝的时候,车辆涉水了,造成了车辆发动机的损伤,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是不会进行赔偿的,但是涉水险就会有针对性的进行赔偿,让车主可以获得保障。自燃险,这也是车损险的附件险种。对于车辆自燃的发生,其实并不是很常见,往往是在旧车上容易发生的问题,对于新车没有必要投保,而对于旧车来说,可以选择性的投保,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就会在有限的保额内,对于用户进行赔偿,减少用户的损失。为什么地震会在保险公司的免赔条款中呢?这点已经很清楚的了解了,保险公司对于特别重大的自然灾害,其实自身也很难控制,在灾害发生了之后,往往带来的伤害是比较大的,但是灾难发生的可能性本身比较小,所以很少人会单独投保地震险,对于车主来说,选择的比例也并不是很高。车辆自然灾害险一般是在车损险当中的,用户在投保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免责条款,方便未来自然灾害发生时候的进行理赔。针对车辆的不同情况,购买合适的保险种类,唯有这样才能够获得最有效的保障。为了家人的安全,为了车辆未来维修的费用问题,请做好保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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