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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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多个离婚纠纷成功争取两个子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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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明晰各继承人持有房产的份额,若要处分,注意需获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在商量前做好沟通,了解大家的想法。
(二)共有人可先尝试协商分割方式并达成协议。若实在无法达成协议,根据房产情况决定分割措施,如果房产可分且不损害价值,进行实物分割;若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就对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分割。
(三)当有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要留意自身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及时行使权利。
(四)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所有共有人都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做损害其他共有人权益的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按份继承房产时,各继承人按份额拥有所有权。处分房产需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有约定的除外。
2.共有人可协商分割方式并达成协议。无法达成协议时,能分割且不损价值的可实物分割;难分割或减损价值的,对价款分割。
3.共有人转让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处置中应遵循诚信原则,保障他人权益,避免纠纷。
结论:按份继承的房产处置需遵循规定,处分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另有约定除外),可协商分割,转让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处置应遵循诚信原则。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所以按份继承的房产,各继承人按份额拥有相应权利。要处分该房产,一般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除非共有人之间有其他约定。对于房产分割,共有人可先协商,能达成协议按协议办。若无法达成协议,房产能分割且不损害价值就实物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就对价款分割。当有共有人转让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能优先购买。在整个房产处置过程中,各共有人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保障他人合法权益。若在按份继承房产处置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按份继承房产处置有明确规定。按份继承人按份额享有所有权,处分房产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
1.分割方式上,共有人可协商达成分割协议。若无法达成,房产可分割且不损害价值的可实物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对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分割。
2.份额转让方面,其他共有人转让份额时,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各共有人在处置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障他人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建议共有人事先明确约定,减少后续分歧;协商时充分沟通,以和平理性方式解决问题;转让份额时及时告知其他共有人,保障优先购买权。
法律分析:
(1)按份继承房产时,各继承人按份额拥有所有权。处分该房产一般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这保障了多数共有人的意愿能在房产处置中得以体现。
(2)共有人可协商分割房产,达成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对于可分割且不损害价值的房产,可实物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可对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分割。
(3)当其他共有人转让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各共有人在处置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障他人合法权益。
提醒:
按份继承房产处置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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