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我闹离婚,我有一公司是100%唯一股东,法人是我聘请的是丈夫的舅舅,现在是丈夫把我告的公安局经侦大队,说我职务违法侵占公司财物,经侦大队通知我做笔录一次,没立案现在,能不立案吗?我认为经侦大队是以刑代民的做法,关键是我丈夫报经侦大队说我吸毒,可经检测为阴性,同时我丈夫去我另一公司所在地背过我和法人挂失我公大章,营业执照,试图动我公司银行帐户,我及时报当地110才制止他们的行为,现在我想问荆律师我怎么办?
首先,你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拥有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如果不存在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那么经侦大队的调查应该不会立案。其他方面,你提到的吸毒检测阴性,说明你没有吸毒行为,这是有利证据。再次,你丈夫试图挂失公章和营业执照,这种行为可能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建议你积极与经侦大队沟通,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22 15:1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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