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对方单位、社保部门、税务机关等调查取证,这些机构留存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纳税等记录。
(二)自行取证困难时,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令,让律师持令到相关单位调取证据。
(三)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收入证明,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法院可依据已知事实和证据认定其收入。
(四)留意对方银行卡账号、工资条、转账记录等线索,利于后续查明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1.可去对方单位、社保和税务机关调查,这些地方有工资、社保、纳税记录。
2.自行取证难,起诉后可申请法院调查令,让律师去调取。
3.也能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可要求对方提供收入证明,对方无理由拒绝,法院会根据已有情况认定。
4.留意对方银行卡号、工资条、转账记录等线索,利于查明收入。
结论:
诉讼离婚时不清楚对方收入,可通过向对方单位、社保部门、税务机关等调查取证、申请法院调查令或依职权调查,同时留意对方银行卡账号等线索来解决。
法律解析:
在诉讼离婚中,了解对方收入情况对于财产分割等事项至关重要。相关机构保存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纳税等记录能反映对方收入。若自行取证困难,申请法院调查令让律师调取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是可行办法。法院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收入证明,对方拒绝且无正当理由时,法院可依据已知事实和证据认定。留意对方银行卡账号、工资条、转账记录等线索,能为查明其收入提供助力。如果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对调查对方收入或其他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诉讼离婚不清楚对方收入,可多途径解决。对于有保存相关收入记录的单位可自行调查取证,或是借助法院力量收集证据,同时留意对方账号等线索辅助查明。
具体解决措施如下:
1.自行调查取证,向对方单位、社保部门、税务机关等机构展开调查,因为这些机构保存着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纳税等记录。
2.申请法院调查,若自行取证困难,起诉后可申请调查令,由律师前往相关单位调取;也可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收入证明。若对方拒绝且无正当理由,法院会根据已知事实和证据认定。
3.留意相关线索,留意对方银行卡账号、工资条、转账记录等,能够辅助后续查明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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