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婚前有精神疾病不一定构成骗婚,骗婚是为非法占有财物而借结婚骗取钱财。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一般不算骗婚,但可能构成可撤销婚姻。
2.若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精神疾病是否为“重大疾病”,要结合病情严重程度和对婚后生活的影响判断。
3.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错方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尽快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请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结婚前双方应坦诚沟通,避免此类纠纷发生。
法律分析:
(1)女方婚前有精神疾病与骗婚有本质区别,骗婚核心是通过结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女方仅隐瞒精神疾病一般不算骗婚。
(2)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可能涉及可撤销婚姻。若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精神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要结合病情严重程度、是否影响婚后共同生活等因素判断。
(4)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错方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提醒:判断精神疾病是否为重大疾病较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先确定该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结合病情严重程度、对婚后共同生活的影响判断。
(二)若属于重大疾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婚姻被撤销后,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可先与对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等待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女方婚前有精神疾病,不一定属于骗婚。骗婚是为骗钱而结婚,女方隐瞒病情一般不算骗婚,但可能属可撤销婚姻。
2.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发现后一年内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精神疾病是否属“重大疾病”,要考虑病情及对婚后生活的影响。
3.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效,同居财产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判决,无过错方可索赔。
结论:
女方婚前有精神疾病不一定是骗婚,若隐瞒可能构成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财产处理有相关规定且无过错方有权索赔。
法律解析:
骗婚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用结婚手段骗取钱财。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一般不算骗婚,但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可撤销婚姻。当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时,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到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不过,精神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要依据病情严重程度、是否影响婚后共同生活等来判断。婚姻被撤销后,自始至终都没有效力,夫妻双方不具有法定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在婚姻中遇到类似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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