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通过法院诉讼通知被告(借款人/担保人),主要依赖法院的法定送达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以下顺序尝试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1. 常规送达方式(优先适用)
直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将文书直接送交被告本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签收。这是最优先、最有效的方式。
邮寄送达:通过邮政机构(通常是法院专递)将文书邮寄至被告的住所地或确认的送达地址。这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
留置送达:如果被告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见证,将文书留在被告住所,并拍照记录,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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