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前债务需分情况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2.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应按共同债务处理。
4.建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债务性质,避免日后纠纷。若涉及债务纠纷,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债务若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又或者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首先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个人债务的认定: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就需按共同债务处理。
提醒:
离婚时需准确区分债务性质,以免承担不应有的债务。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所以夫妻在离婚时要梳理共同财产情况,积极协商达成一致方案,若协商无果及时向法院起诉。
(二)对于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若认为是共同债务,要收集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债务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离婚前债务分情况处理。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离婚时用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够或归各自所有的,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的除外。
结论:
离婚前债务分情况处理,共同意思表示或为家庭日常所需的属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或财产各自所有时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超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一般属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承担。当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时,就属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可先自行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就会按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大家在离婚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