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活动,若涉及组织3人以上赌博,要确保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不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不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不达到20人以上,不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二)不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开设赌场行为。
(三)若开展娱乐活动或经营棋牌室等场所,要保证不以营利为赌博目的,娱乐活动财物输赢少量,经营场所只收取正常场所和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满足以下情形构成赌博罪: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构成此罪需担刑责。
2.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不以营利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棋牌室等正常收费经营行为,不算赌博。
结论:
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特定规模赌博或抽头渔利、赌资达到一定数额,组织公民赴境外赌博收取费用,以及开设赌场的构成赌博罪,需担刑责;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及正常棋牌室经营不以赌博论处。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满足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条件之一,或开设赌场的,构成赌博罪。这是因为此类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风气。而不以营利为目的,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和正常棋牌室经营,因其目的并非通过赌博获利,所以不按赌博处理。如果对赌博相关法律界限仍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了解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及开设赌场会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或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均构成赌博罪。开设赌场同样会被追究刑责。
2.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以及棋牌室等场所收取正常费用的经营行为,不按赌博论处。
3.为避免犯罪,要杜绝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或开设赌场行为。个人参与娱乐活动应控制财物输赢额度,场所经营者要确保收费合理合法,严格区分娱乐和赌博界限,依法依规经营。
法律分析: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特定规模赌博行为构成犯罪。当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或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这些情况均触犯赌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同样需担责,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并非所有涉及财物输赢的活动都是赌博。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场所仅收取正常费用的经营行为,不认定为赌博。
提醒:
参与赌博活动风险大,要注意区分娱乐和违法界限,若对自身行为是否涉赌存疑,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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