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在代位继承场景下,被胁迫放弃代位继承并非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这种放弃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自愿原则。
(2)受胁迫的继承人有撤销权,但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放弃继承的行为。
(3)为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法律规定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撤销成功后,继承人可恢复代位继承权利。
提醒:
受胁迫放弃代位继承要及时行使撤销权,注意一年和五年的时间限制,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被胁迫放弃代位继承,受胁迫方应留意撤销权的行使时间,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放弃继承的行为。
(二)要注意五年的除斥期间,若从作出放弃继承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
(三)一旦撤销权成功行使,放弃继承的行为被撤销,继承人就能恢复其代位继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被胁迫放弃代位继承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代位继承里,若继承人受胁迫放弃继承,并非其真实想法。受胁迫者应在胁迫终止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放弃行为。
3.若当事人自行为发生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撤销后,继承人可恢复代位继承权。
结论:
被胁迫放弃代位继承无效,受胁迫方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放弃行为以恢复代位继承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在代位继承里,若继承人受胁迫放弃继承,这并非其真实意愿。受胁迫的继承人需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放弃行为。不过,若当事人自该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撤销后,继承人可恢复代位继承的权利。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受胁迫放弃代位继承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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