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被驳回可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若因近似商标被驳回,查看驳回通知书后修改商标,突出特色降低近似度再申请;也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针对驳回理由阐述辩驳,提供证据争取支持。
2.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查看驳回通知书后,若为近似问题,分析近似点,对商标的图形、文字等进行调整,如更换文字表述、优化图形设计,让商标更具独特性后重新提交申请。
-申请复审时,全面收集证据。整理商标实际使用的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证明商标已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不会与其他商标造成混淆。在复审材料中清晰阐述商标的显著性和使用情况,以提高复审成功率。
法律分析:
(1)当商标注册被驳回,首先应查看驳回通知书,明确驳回原因。若因近似商标问题,修改商标,突出特色、降低近似度后重新申请,能增加注册成功几率。因为商标局审核注重商标的独特性和区分度,修改后的商标更符合要求。
(2)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是重要途径。复审时需针对驳回理由进行有力辩驳,并提供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实际使用证据,可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且不会造成混淆,有助于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有利于申请人的决定。
提醒:
申请复审需注意时间限制,且不同驳回理由对应不同解决策略,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查看驳回通知书:认真查看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明确驳回原因。若因近似商标被驳回,修改完善商标,突出特色以降低近似度后重新申请。
(二)申请复审: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针对驳回理由展开充分阐述与辩驳,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提供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以此证明商标有显著性、不会造成混淆,争取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被驳回,可采取这些措施:
1.查看驳回通知书,明确驳回原因。若因近似商标被拒,修改商标突出特色,降低近似度后重新申请。
2.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复审时针对驳回理由阐述辩驳,提供证据,如销售合同、宣传资料等,证明商标有显著性、不会混淆,争取评审委员会支持。
结论:
商标注册被驳回,可查看驳回通知书了解理由,若因近似商标被驳回可修改后重新申请,也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并提供相关证据争取支持。
法律解析:
根据《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查看驳回通知书能明确问题所在,若因近似商标问题,修改商标突出特色可增加重新申请的成功率。而申请复审是重要的维权方式,申请人需针对驳回理由阐述辩驳,并提供证据证明商标的显著性等。例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实际使用证据,能有力证明商标的独特性和市场影响力。若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被驳回等问题,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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