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可以用符合条件的实物出资,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股东出资方式多样,既可用货币,也能用实物等可货币估价且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财产除外。以实物出资时,实物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且需合理作价、核实财产,不能高估或低估。同时,股东要把出资实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否则可能被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遵循这些规定,才能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股东实物出资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股东可以用实物出资,不过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法律允许股东以货币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货币估价且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财产除外。
2.以实物出资时,实物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需合理作价并核实财产,不能高估或低估。同时,股东要将出资实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否则可能被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
3.为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以实物出资应确保实物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价和财产核实,及时完成所有权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1)股东出资方式多样,除货币外,实物等非货币财产也可作价出资,但需满足可货币估价、依法转让且不在法律禁止范围内的条件。
(2)实物出资有特定要求,实物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且需合理作价,对财产进行核实,不能高估或低估。
(3)股东以实物出资时,必须将实物所有权转移给公司,否则可能被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
(4)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实物出资,才能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醒:
股东以实物出资时要确保实物符合公司需求并合理作价,及时完成所有权转移,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一)股东若想用实物出资,要确保该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避免出资无用之物。
(二)对出资实物进行合理作价,可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来核实财产价值,防止高估或低估。
(三)及时将出资的实物所有权转移给公司,完成法定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