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款合同在债务已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这五种常见情形下可终止。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在多种情形下会终止。当借款人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达成合同目的,合同自然结束;若双方互负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务,可相互抵销使合同终止;债权人拒绝受领偿还或下落不明时,债务人提存借款能使合同终止;贷款人明确免除债务,合同也会部分或全部终止;双方合并致债权债务混同,借款合同同样终止。这些规定保障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交易的公平公正。如果您在借款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1.借款合同在多种常见情形下可终止。包括债务履行完毕、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债权人免除债务以及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2.当借款人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合同目的达成自然终止;若双方互负同种类、品质债务,可相互抵销使合同终止;债权人拒绝受领或下落不明等,债务人可提存借款致合同终止;贷款人免除债务,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双方合并等致债权债务混同,合同也会终止。
3.建议借款双方明确合同条款,在出现可能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时,及时沟通并留存相关证据,如还款凭证、抵销通知、提存证明、免除债务声明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债务履行完毕使借款合同终止,这是最常见的情形。当借款人按约归还借款本息,合同目的实现,合同关系自然结束。
(2)债务相互抵销可终止合同。若双方互负同类债务,一方能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到期债务抵销,以此消灭借款合同关系。
(3)债务人提存标的物也会导致合同终止。在债权人拒绝受领或下落不明等情况下,债务人可通过提存借款来终结合同。
(4)债权人免除债务会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贷款人明确放弃债权,合同相应部分的权利义务便不复存在。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如双方合并,借款合同因混同而终止。
提醒:
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留存还款证据。若遇到债务抵销、提存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以上对借款合同常见终止情形的总结较为全面。为更好理解和处理相关情况,补充建议如下:
(一)债务履行时,借款人和贷款人应保留好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条等,以防日后产生纠纷。
(二)债务相互抵销时,双方应明确抵销的债务范围和金额,并以书面形式确认,避免后续争议。
(三)债务人提存借款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向提存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应以书面或其他可证明的方式作出,避免口说无凭。
(五)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时,相关企业或主体要做好内部账务处理和档案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