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当事人自身而言,要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进行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避免滥用诉权和冒名诉讼,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二)如果遭遇恶意诉讼,被侵害方应积极收集对方恶意诉讼的证据,如虚假陈述的相关记录、伪造的证据等,向法院提出抗辩,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法院应加强对诉讼行为的审查,对于存在恶意诉讼嫌疑的案件,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避免作出错误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恶意诉讼是为非法目的,借诉讼程序侵害他人权益或获利的行为。
2.常见情形:虚假陈述,故意提供虚假事实、证据误导裁判,像伪造借条金额;伪造证据,制造或篡改证据支持诉求,如伪造合同签名;滥用诉权,无正当理由频繁起诉干扰对方,如恶意提侵权之诉;冒名诉讼,未经授权以他人名义起诉。
3.恶意诉讼者可能担责,严重的要追刑责。
结论:
恶意诉讼是出于非法目的利用诉讼程序侵害他人权益或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包括虚假陈述、伪造证据、滥用诉权、冒名诉讼等情形,行为人可能担责,严重的会被追究刑责。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恶意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干扰了司法秩序,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滥用诉权、冒名诉讼等同样是对法律程序的不当利用。根据相关法律,被认定为恶意诉讼的行为人需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若情节严重,触犯刑法,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遇到了疑似恶意诉讼的情况,或对恶意诉讼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恶意诉讼违背诚信原则,破坏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必须予以遏制。
1.对于虚假陈述和伪造证据行为,应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力度,建立严格的证据鉴定机制。一旦发现此类行为,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针对滥用诉权现象,法院可设置起诉门槛,要求起诉方说明合理理由和证据线索。对恶意频繁起诉者,限制其诉讼权利,并责令其赔偿对方因应诉产生的损失。
3.对于冒名诉讼,加强对诉讼主体身份的核实,建立授权委托的严格审查制度。被冒名者的损失,由冒名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通过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恶意诉讼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法律分析:
(1)虚假陈述是恶意诉讼的常见手段,当事人通过故意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使法院的裁判偏离真实情况,损害他人权益,像债务纠纷里伪造借条金额。
(2)伪造证据同样恶劣,制造或篡改证据以支持诉求,破坏了诉讼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如伪造合同签名、公章等。
(3)滥用诉权表现为无正当理由频繁起诉,目的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经营,恶意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打击对手就是典型例子。
(4)冒名诉讼则是未经授权以他人名义起诉,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诉讼权利。一旦被认定为恶意诉讼,行为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参与诉讼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勿实施恶意诉讼行为,若遇到被恶意诉讼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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