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并非一定得支付孩子抚养费。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不过存在双方另有约定或特殊情况除外。
2.双方可协商抚养费支付问题,若直接抚养方承诺独自承担且不损害子女权益,法律允许。但之后若抚养方经济状况改变无法独自承担,子女可要求另一方支付。
3.若一方出现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等情况,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总之抚养费支付需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是否支付及支付方式。解决措施建议:双方应在离婚时谨慎协商抚养费事宜,签订明确协议;若日后情况变化需变更抚养费,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这是保障子女生活和成长的基本要求。
(2)双方可就抚养费支付进行协商,若直接抚养方承诺独自承担且不损害子女权益,法律认可该约定。这体现了民事主体在法律框架内的意思自治。
(3)若抚养方经济状况改变无法独自承担,子女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以保障自身权益。
(4)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时,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确保子女的抚养费用有来源。
提醒:
离婚时协商抚养费需考虑长远,避免损害子女权益。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双方可就抚养费支付问题进行友好协商,若直接抚养方愿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用且不损害子女权益,可按此约定执行。
(二)当抚养方经济状况改变,无力独自承担费用时,子女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三)若一方出现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等情况,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来保障子女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离婚不一定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但有约定或特殊情况除外。
2.双方能协商抚养费支付问题。若直接抚养方承诺独自承担且不损害孩子权益,法律认可。
3.若抚养方经济变差,孩子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
4.一方无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具体依情况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