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连带责任追偿权纠纷管辖法院,需先看有无有效的书面管辖协议。若有,按协议约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2.若没有管辖协议,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于合同履行地,又分不同情况: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解决措施与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可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纠纷发生时在管辖问题上产生争议。在处理纠纷时,仔细审查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依据上述规则准确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分析:
(1)存在有效书面管辖协议时,遵循协议约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了双方在合同订立时对管辖法院的选择。
(2)没有管辖协议的情况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分情况。若合同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后续纠纷管辖不明确。遇到连带责任追偿权纠纷,因案情不同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有有效的书面管辖协议,按协议约定,找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二)若无管辖协议,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三)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有有效书面管辖协议时,按协议,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2.无管辖协议,因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合同履行地确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给付货币,接收方所在地是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是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是履行地;即时结清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履行地。依此确定管辖法院。
结论:
连带责任追偿权纠纷管辖法院确定,有有效书面管辖协议按协议约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无管辖协议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依不同情形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连带责任追偿权纠纷中,若存在有效的书面管辖协议,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由约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若没有管辖协议,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对于合同履行地,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时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则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在遇到连带责任追偿权纠纷需要确定管辖法院时,可依据上述规则操作。若对管辖法院的确定仍有疑问或在处理纠纷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