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保险公司协商,明确表达对定损价格的异议,要求重新核定损失,同时提交维修发票、市场价格证明等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
(二)若协商不成,向保险行业协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监管机构会依规调查处理。
(三)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损失,其评估结果可作为解决争议的参考。
(四)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指定专业鉴定机构定损,按法院判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此条规定保障了在定损有争议时,被保险人可获得合理赔偿。
代位追偿时若对定损价格有异议,可按以下方法解决:
一是和保险公司协商,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核定,同时提交维修发票等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
二是协商不成,可向保险行业协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等待调查处理。
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以其结果作参考。
四是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机构定损并按判决执行。
结论:代位追偿时不同意定损价格,可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向监管机构投诉、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
法律解析:在代位追偿过程中,当对定损价格存在异议时,与保险公司协商是较为直接的解决途径,可要求其重新核定损失并提供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向保险行业协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监管机构会依据保险相关法规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其评估结果能为解决争议提供参考。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指定专业鉴定机构定损并作出判决。如果在代位追偿中遇到定损价格方面的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的解决办法。
1.代位追偿时不同意定损价格,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再寻求监管机构帮助,也能委托第三方评估,最后可诉诸法律。
2.具体解决措施如下:
-与保险公司协商,说明异议并要求重新核定损失,同时提交维修发票、市场价格证明等能证明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
-若协商不成,向保险行业协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监管机构会依规调查处理。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损失,其评估结果可作为解决争议的参考。
-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指定专业鉴定机构定损,按法院判决执行。
法律分析:
(1)与保险公司协商是解决定损价格异议的第一步。在协商时,需明确表达对定损价格的不满,并提交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合理方式。
(2)若协商不成,向保险行业协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是有效的途径。监管机构会依据相关规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
(3)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损失,其评估结果具有权威性,可作为解决争议的重要参考,为解决定损价格争议提供了专业依据。
(4)若上述途径都行不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的手段。法院会指定专业鉴定机构定损,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提醒:在代位追偿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