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法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核心在于避免对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进行重复审理,保障司法的权威性和效率。若同一案件已在法院审理并有生效裁判,一般不能再次起诉。
(2)但存在例外情形。出现新的事实时,当事人可就新事实部分起诉,因为新事实改变了原有案件的情况。
(3)当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只要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就能够再次起诉。
(4)若原判决、裁定被撤销或发回重审,案件会重新进入诉讼程序。
提醒:判断能否再次起诉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处理结果,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如想在已审理案件中再次起诉,先判断是否有新事实出现,若有则可就新事实部分起诉。
(二)若案件之前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需确认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时能再次起诉。
(三)关注原判决、裁定状态,若被撤销或发回重审,可重新进入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这体现了“一事不再理”原则,但也为特殊情况留有余地。
1.一般情况下,同一案件在法院审理时,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能再次起诉。该原则是说对有生效裁判的案件,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理由和诉求再起诉。
2.但有例外。出现新事实,可就新事实部分起诉;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符合条件能再起诉;原判决、裁定被撤销或发回重审,可重新诉讼。
3.能否再次起诉,要结合具体案情和法院处理结果判断。
结论:
同一案件在法院审理中,一般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不能再次起诉,但有新事实、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且符合条件、原判决裁定被撤销或发回重审等情况时可再次起诉,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一事不再理”原则规定,对于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再次起诉。这是为了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然而,当出现新的事实时,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当事人可以针对新事实部分起诉。若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只要当事人后续符合起诉条件,就能够再次起诉。还有原判决、裁定被撤销或发回重审时,案件会重新进入诉讼程序。如果您遇到类似案件,不确定能否再次起诉,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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