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案子二十多天未立,第一步要联系立案法院了解未立案原因。若因材料不全,需按要求及时补充,且补充材料要真实、完整并符合法律规定。
(2)若法院无故拖延立案,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其上级法院投诉。因为当事人有起诉权利,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上级法院会审查投诉情况,责令下级法院及时立案。
(3)若存在法院不接收诉状、接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补正诉状内容等情况,可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投诉。
提醒:
在处理立案问题时,要保留好与法院沟通的相关凭证。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一)案子二十多天未立,先联系立案法院问清未立案原因,若材料不全,按要求及时补充真实、完整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材料。
(二)若法院无故拖延立案,可向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会审查并责令下级法院及时立案。
(三)若存在法院不接收诉状、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等情况,可向受诉法院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案子二十多天未立,先联系立案法院问清原因。若因材料不全,按要求及时补全,且材料要真实完整、合乎法律规定。
2.若法院无故拖延立案,可依法律向上级法院投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上级法院会审查,责令及时立案。
3.若遇法院不接收诉状、不出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等,可向受诉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投诉。
结论:
二十多天案子未立,应先联系立案法院询问原因,材料不全需及时补充;若法院无故拖延立案,可向其上级法院投诉;遇不接收诉状等情形,可向受诉法院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解析: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若二十多天未立案,首先联系立案法院了解未立案原因是合理做法。若因材料不全,按要求及时补充真实、完整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材料,能推动立案进程。若法院无故拖延,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向其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会审查并责令下级法院及时立案,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对于法院不接收诉状等违规情形,向受诉法院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投诉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若在立案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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