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有关人员解释,对于既不记分、又不罚款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并不是不处罚,而是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具体办理流程为:驾驶人携带本人驾驶证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工作人员打印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并把“警告”这个种类的行政处罚记录到当事人的驾驶证档案中。这样,既不记分、又不罚款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就处理完毕。
2018-04-12 16:36:03 回复
关于高速超速考试不扣分吗这个问题,《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八十九条附件2,一(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罚款2000元;二(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6分罚款200元;三(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3分罚款200元。
2018-04-12 16:2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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