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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故意侵犯专利权情况要如何处理

韩* 福建-南平 专利咨询 2026.02.09 03:29:50 375人阅读

当出现故意侵犯专利权情况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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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证据,包括侵权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以此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自身的损失或侵权方的获利情况。

(二)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部门认定侵权成立后,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若当事人不服,可进行行政诉讼;若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管理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管理部门可应权利人请求调解赔偿数额。

(三)若协商和行政处理都无法解决问题,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来确定,难以确定时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2026-02-09 09: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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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遇故意侵犯专利权,先收集证据,像侵权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以此证明侵权行为及自身损失或对方获利。
2.双方可自行协商,也能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若部门认定侵权,会责令停止侵权,当事人不服可行政诉讼;不起诉又不停止,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能调解赔偿数额。
3.协商和行政处理无果,权利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偿按损失、获利确定,难确定则参照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2026-02-09 08:2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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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当出现故意侵犯专利权的情况,可通过收集证据,采取双方自行协商、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解析:
遇到故意侵犯专利权的情况,首先要收集侵权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据,以此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自身损失或侵权方获利。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也能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若该部门认定侵权成立,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可进行行政诉讼,若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管理部门可应权利人请求调解赔偿数额。若协商、行政处理无法解决,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确定,难以确定时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如果您在专利侵权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9 06:3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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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遭遇故意侵犯专利权情况,可通过多途径处理。收集证据是关键基础,这能证明侵权行为存在及自身损失或侵权方获利。
2.解决途径有三种。一是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二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部门认定侵权成立,会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当事人不服可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可应权利人请求调解赔偿数额。三是若协商、行政处理无法解决,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数额按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确定,难以确定时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3.建议权利人发现侵权及时收集证据,优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尽快请求管理部门处理或提起诉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9 06:0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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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面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情况,收集证据是关键的第一步。收集侵权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能为证明侵权行为和计算损失或获利提供支撑。
(2)解决途径多样。双方可自行协商,这种方式较为灵活,能节省时间和成本。也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部门认定侵权成立后可责令停止侵权,当事人若不服可进行行政诉讼。若侵权人不执行且不起诉,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还能调解赔偿数额。
(3)若协商和行政处理无法解决问题,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会根据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来确定,难以确定时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提醒:
在处理专利侵权问题时,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9 04:44:4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专利主要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有被侵犯的对象: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对于已经过期,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的实施,不构成侵权;2、有法定的侵权行为:如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进口别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了别人的专利方法,使用、销售、进口了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如果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技术或个人出自爱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也不属于侵犯专利权;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如果是经专利权人许可或默许的实施行为,则不构成侵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一)、假冒他人专利的。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下列处分:1)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2)没有违法所得;3)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1、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2、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专利赔偿责任的免除情形《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三、专利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二)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5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举证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但也有例外,例如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就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法律中规定的,此时包括了三个方面的,有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当然情节严重的话,还会涉及到刑事处罚。但是大家也要注意,《专利法》中规定了四种行为是不视为专利侵权的,因此通常要先对行为作出认定之后,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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