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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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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的离婚协议有效时长是多久

向** 甘肃-平凉 离婚咨询 2026.02.08 22:25:08 305人阅读

半年的离婚协议有效时长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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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的生效需以办理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为前提,仅签订协议而未完成登记则不生效。这是因为它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离婚这一条件达成,协议才具备法律效力。
(2)生效后的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3)对于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情况,法院会受理此类请求,但只有在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才可能支持当事人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求,否则会驳回请求。

提醒:签订离婚协议要谨慎,考虑周全,一旦生效应依约履行。若对协议内容有异议,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意见分析具体案情。

2026-02-09 06: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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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离婚协议生效,要及时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否则仅签协议不生效。
(二)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维权。
(三)若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会驳回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6-02-09 04:5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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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在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生效,且长期有效。若只签协议未登记,协议不生效。
2.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以离婚为生效要件。生效后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约定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
3.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反悔起诉,法院受理,若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况,会驳回请求。

2026-02-09 03:4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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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生效且长期有效,未办登记则不生效;生效后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对财产分割反悔需有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能获法院支持。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其生效要件是完成离婚登记。当夫妻拿到离婚证,协议即生效且长期有效,双方都要遵守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而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若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反悔并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会进行审查,只有在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才会支持撤销,否则会驳回请求。如果您在离婚协议方面遇到任何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9 01:5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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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需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才生效,且生效后长期有效,仅签订而未登记则不生效,因其本质是附离婚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义务。
2.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
3.对于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协议的情况,法院受理后,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当事人请求。

建议:签订离婚协议前要充分考虑清楚各项条款,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且符合自身意愿。签订后应遵守协议约定,若有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6-02-09 00:21:2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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