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追诉情形包括生产销售禁止使用药品、无证生产进口或销售此类药品、药品注册造假、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涵盖使用后可能致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等情况及其他严重危害情形。实施相关行为达到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行为人需担刑责。
2.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法规,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药品生产、注册等环节合法合规。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公众也应增强对药品安全的认知,遇到可疑药品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
(1)妨害药品管理罪有多种追诉情形,涵盖生产销售禁止使用药品、无证生产进口销售药品、药品注册造假、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药品管理秩序,威胁公众用药安全。
(2)对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明确了使用后可能致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特定疾病等情形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健康的情况。这为判断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供了具体标准。
(3)一旦实施上述行为并达到相应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行为人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严厉打击,以保障药品市场的规范和公众的生命健康。
提醒:从事药品相关行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实施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不同案情对应法律后果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
(一)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生产、销售被禁止使用的药品。
(二)按规定程序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后再进行生产、进口药品,不销售无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三)在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提供真实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不使用欺骗手段。
(四)如实记录药品生产、检验过程,不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1.妨害药品管理罪追诉情形:生产销售禁用药;无证生产、进口或销售此类药品;药品注册提供虚假材料;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2.认定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用药后可能致人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等,或有其他严重危害。
3.实施上述行为达标,公安机关会立案,行为人担刑责。
结论:生产、销售禁止使用药品等四种情形应追诉妨害药品管理罪,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有明确认定标准,达到相应标准行为人要担刑责。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明知是此类药品而销售,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材料,编造生产、检验记录这四种情形会被追诉妨害药品管理罪。同时,使用药品后可能致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等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具有严重危害的情形,属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实施这些行为且达到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如果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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