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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放弃孩子抚养权怎么解决

赵*** 湖南-永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5 09:15:12 446人阅读

两人都放弃孩子抚养权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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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起诉离婚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应积极协商,先由一方暂抚养孩子,避免法院强制裁定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对于抚养权归属,双方可准备能证明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生活环境适宜、与子女感情深厚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抚养权。
(三)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应及时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6-02-05 13: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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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双方都放弃抚养权违法。起诉离婚时都拒绝抚养,法院不支持,会裁定一方暂养。
2.法院判抚养权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情况。不直接抚养方要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3.婚姻存续期双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通过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抚养费。父母不能逃避抚养责任。

2026-02-05 11:2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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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父母放弃孩子抚养权的行为违法,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会支持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请求,会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审理后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不直接抚养方需负担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在起诉离婚场景中,若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会从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之后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且不直接抚养方要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同样不能逃避抚养责任,若都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通过法定代理人以自身名义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不能随意逃避。如果您在子女抚养方面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5 11:0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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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放弃孩子抚养权违法,法院不会支持起诉离婚时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情况,会先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抚养权归属,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因素。判决后不直接抚养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都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通过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解决措施和建议:父母应认识到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不可逃避。在面临离婚等情况时,双方应理性协商,以孩子利益为首要考虑确定抚养权。若协商不成,积极配合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方按时支付抚养费。

2026-02-05 10:0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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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双方都放弃孩子抚养权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在起诉离婚时若都拒绝抚养,法院不会支持,会先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和子女的感情等。
(3)判决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通过法定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提醒:
父母应切实履行抚养义务,避免因逃避责任引发法律纠纷。不同家庭情况复杂,若遇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2-05 09:20:50 回复

【法律意见】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按照《婚姻法》第29条、第30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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