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签完离婚协议后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就会受理。
整个离婚登记程序有相应规定:一是有三十日冷静期,自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算,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原受理机关撤回申请,还需亲自填写撤回申请书。二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登记并发证。
建议在申请离婚登记前确认材料齐全,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婚姻关系,冷静期届满及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证,避免错过规定时间。
2026-02-05 06:45: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签订后,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是法定程序,所需携带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是证明身份和离婚意愿的必要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受理体现了对离婚登记的程序性规范,确保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
(3)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避免冲动离婚而设,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慎重对待。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予以登记发证,保障了离婚登记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提醒:
离婚登记程序严谨,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办理。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6:31:00 回复
咨询我
(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婚姻登记机关要求。
(二)在冷静期内,双方都应慎重考虑离婚决定,若有一方反悔,要及时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错过时间导致需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2-05 06:24:23 回复
咨询我
1.签好离婚协议后,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证件材料,符合条件就受理,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时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带相关材料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内,双方再一起到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审查合格就登记发证。
2026-02-05 05:30:2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签完离婚协议后需按规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期间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离婚证。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签完离婚协议后,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要带齐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会受理。自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登记并发证。离婚登记有严格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大家在处理离婚事宜时要严格遵守。如果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对程序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026-02-05 04:55: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