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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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仅用婚前财产全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仍属个人财产,卖房所得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2.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房一方要补偿另一方。
3.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买房,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分割会考虑婚前财产贡献,适当倾向出资方。
结论: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再卖,分割方式因购房情况而异。全额用婚前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卖房所得归个人;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需分割;婚前与婚后财产混同购房,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会考虑婚前财产贡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当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时,该房产本质上未改变个人财产属性,卖房所得自然归个人,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共同还贷行为使婚后部分具有夫妻共同投入性质,对应房产增值也有双方贡献,所以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通常由获得房产一方补偿另一方。若婚前与婚后财产混同购房,房产难以明确区分各自财产份额,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分割时考虑婚前财产贡献适当倾向出资方。如果对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再卖的分割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再卖的分割方式因购房情况而异。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属个人财产,卖房所得归个人,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要分割,一般获房产一方补偿另一方。
3.当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购房,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会考虑婚前财产贡献,适当倾向出资方。
建议:为避免纠纷,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尽量分开管理;购房时明确资金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若对财产分割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1)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性质不变,仍为个人财产。即便后续将房子售卖,所得款项也完全归个人所有,在夫妻财产分割时不纳入共同财产范畴。
(2)用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部分和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需要进行分割,一般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当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用于购房时,通常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具体分割时,会考虑婚前财产的出资情况,适当向出资方倾斜。
提醒:
不同购房情况的财产分割较为复杂,建议在涉及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自身权益。
(一)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要保留好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确保卖房所得不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可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计算,双方可协商补偿方式和金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购房,保留好婚前财产出资的证据,在分割时争取适当多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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