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务侵权责任承担分内外两种情况。对外由接受劳务方担责,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方追偿;对内根据双方过错担责,因第三人致损,提供劳务方可向第三人索赔或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在劳务关系里侵权责任承担有明确划分。对外方面,接受劳务一方要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担责,这是因为接受劳务方从劳务中受益,理应承担相应风险,但如果提供劳务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方承担责任后可追偿。对内方面,当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损,双方按过错担责,体现公平原则。若因第三人行为致提供劳务方受损,提供劳务方有两种索赔途径,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劳务侵权责任承担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劳务侵权责任承担分内外两种情况。对外,提供劳务者因劳务致他人损害,接受劳务者担责,若提供劳务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者担责后可追偿。这是为保障被侵权人权益,也促使接受劳务者选合适人员并监督。
2.对内,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双方按过错担责。若因第三人行为致损,提供劳务者可要求第三人担责,也能要求接受劳务者补偿,接受劳务者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这平衡了三方利益,保障提供劳务者权益。
3.为减少纠纷,接受劳务者应加强对提供劳务者的培训和管理,提供劳务者要提升自身技能和安全意识。双方签订明确劳务合同,明确责任义务。遇到侵权纠纷,及时收集证据,按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1)对外责任承担:当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致使他人受损,接受劳务一方需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接受劳务一方对劳务活动有管理和受益的权利,所以要对劳务行为的后果负责。比如在一些服务性劳务中,若提供劳务者操作不当导致他人受伤,接受劳务方应担责。之后若提供劳务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方则可向其追偿。
(2)对内责任承担: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到损害,双方需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若在提供劳务期间,是第三人的行为使提供劳务一方受损,提供劳务一方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提醒:劳务关系中各方应明确自身责任,提供劳务者要规范操作,接受劳务方要加强管理。不同劳务侵权案情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对外责任承担: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先担责。若提供劳务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方可追偿。如搬运工人在搬运过程中损坏他人财物,雇主先赔偿,若工人是故意损坏,雇主可向工人追偿。
(二)对内责任承担: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按双方过错担责。若因第三人行为致损,提供劳务方既可以找第三人担责,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例如保姆在工作时被访客撞伤,保姆可要求访客赔偿,也能让雇主补偿,雇主补偿后可向访客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专业解答商标侵权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这几种:一是停止侵权行为,意思就是让侵权方赶紧别再用那侵权的商标啦。二是赔偿损失,一般呢,会根据被侵权方实际损失来赔,要不就按侵权方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赔,要不就让法院根据侵权情节裁定个赔偿数。三是消除影响,通过公开声明之类的办法,把因侵权行为给被侵权方带来的不好影响给消除掉。
专业解答商标侵权行为停止后,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或非法获利,如损失难以确定,法院可根据侵权情节裁定赔偿金额,上限为五百万人民币。此外,侵权人还需要消除负面影响,如公开澄清等。
专业解答处理商标侵权赔偿,通常三步走:1.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冒用商标行为;2.依据受害者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确定赔偿金额;3.通过公告等公开方式消除侵权对受害方名誉的损害,恢复其形象。
专业解答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立即终止侵权行为;排除妨碍,消除对权利行使的阻碍;消除危险,预防潜在威胁;返还财产,归还原主所有;恢复原状,修复损害财产;赔偿损失,按实际损失赔付;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通过赔礼道歉体现责任和歉意。
专业解答共同侵权行为指多人共同造成他人权益损害,负连带责任。具体加害人负责其责任,无明确责任人时全体行为人连带;各参与者侵权行为足以引发整体伤害,同样担责。责任分配可明确时,按份额履行;否则,所有人均负相同责任。
律师解析 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等。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固有民事权利。 简言之,将构成人格的不同人格利益要素用权利的方法予以法律保护的这些民事权利,就是人格权。
律师解析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返。 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 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 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 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 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 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 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6)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7)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 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 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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