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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构成有明确条件,犯罪主体限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主观需故意且有获取非法利益目的,此行为侵犯了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利益。当非法获取利益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时,就达到了立案标准。若构成此罪,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在这方面有疑问,或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4 06: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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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获非法利益,数额达十万元以上就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此罪侵犯国有公司、企业正常管理秩序和利益,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国有公司、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董事、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监管。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该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相关人员要自律,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2026-02-04 05:2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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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有着严格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明确限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这意味着只有这类特定身份的人员才可能触犯此罪。
(2)主观方面需是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主观故意和目的,即便有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也不构成此罪。
(3)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利益。国有公司、企业在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此罪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
(4)当获取非法利益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时,就会被立案追诉。一旦定罪,会根据犯罪情节处以相应刑罚,数额特别巨大的处罚更重。
提醒: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一旦触及立案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2-04 04:2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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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杜绝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避免获取非法利益。
(二)公司内部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董事、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出现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情况。
(三)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让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了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2-04 02:3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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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业务,获取非法利益。非法获利超十万,会被立案追诉。
2.此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主观上是故意想获利,侵犯了国有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和利益。
3.达到立案标准,司法机关会追究刑责,轻者判三年以下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判三到七年并处罚金。
2026-02-04 00:47: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