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销售假药罪中假药的认定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或是用非药品冒充药品、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都属于假药范畴。
(2)变质药品以及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也会按假药论处。
(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靠专业技术和法定标准,对药品成份、质量、功能主治等检验鉴定,检验机构的报告是重要认定依据。
(4)司法实践里,还会结合药品来源、销售渠道、药品本身特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药品是否为假药,保障认定的准确合法。
提醒:销售药品务必确保其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避免因销售假药面临法律风险。不同药品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销售者应严格把控药品来源,从正规、有资质的渠道采购药品,避免购入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情况的药品。
(二)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药品,防止其流入市场。
(三)销售药品时,严格按照药品规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进行宣传和销售,不夸大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按假药论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按假药论处。
1.销售假药罪里,假药认定按药品管理法。假药包括:所含成份和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用非药品或他种药品冒充。变质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范围的,也按假药算。
2.认定时,药监局会依专业技术和法定标准,检验鉴定药品成份、质量等。检验报告是重要依据。
3.司法实践会结合药品来源、销售渠道等多因素综合判断,保证认定准确合法。
结论:
销售假药罪中假药认定依据药品管理法,有特定情形为假药,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也有规定,认定由药监局依专业技术和法定标准进行,检验报告是重要依据,司法实践会综合多因素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属于假药,变质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按假药论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认定假药的职责,依靠专业技术和法定标准,对药品成份、质量、功能主治等进行检验鉴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认定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在司法实践里,为保证认定准确合法,会综合药品来源、销售渠道、药品本身特征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对销售假药罪中假药认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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